各市质协,省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工信部科〔2019〕188号),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1〕48号)要求,2021年广东省质量协会(以下简称广东质协)将结合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深入挖掘全面质量管理赋能制造业竞争优势提升、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继续组织开展2021年广东省质量标杆遴选和经验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质量标杆遴选工作
(一)申报条件
质量标杆是指有关组织在系统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效应、可借鉴、可推广的质量管理方法。
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
2.在质量、诚信、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3.其申报的项目已在本单位成熟应用,有效促进了产品服务质量和企业经营绩效的提升。在地区和行业内表现突出,且具备学习推广的条件;
4.承诺被遴选为广东省质量标杆后,积极参与相关经验的分享交流活动。
(二)申报时间和要求
1.申报时间:2021年4月6日至8月31日。
2.请各市质协,省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根据《2021年广东省质量标杆遴选说明》的基本条件和遴选标准(详见附件1)及名额(详见附件4),于2021年9月1日前向广东质协汇总推荐本地区、本行业的企业。会员单位可自荐。同时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后寄送广东质协,(电子版材料一式一份)发送至以下邮箱:a83321714@126.com。联系人:朱莉莉,马少佳,电话:020-83351789、13450367432,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1号8楼。
3.申报企业须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质量标杆申报材料编写说明详见附件2)。
(三)专家评审
广东质协将于9月15日-20日组织专家按照评审标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最终评审出广东省质量标杆。
二、质量标杆经验交流和推广
(一)2021年,广东质协将继续深入推广质量标杆典型经验,与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合作,举办2期以上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通过专家讲座、标杆经验分享、企业现场观摩交流等形式,宣传推广质量标杆单位的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经验,引导更多组织“学标杆、做标杆、超标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协调帮助企业间深入开展对标交流和质量诊断工作,鼓励标杆企业持续改进创新,总结提炼具有中国特色的质量管理创新方法。
2021年4月6日
我要评论: |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
|
地址:中国广州市连新路11号8楼邮编:510030电话:020-83321132传真:020-83353964 COPYRIGHT gdqm.com.cn广东省质量协会 2018.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2005396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