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相关组织: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民发〔2021〕25号的精神,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现结合我省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行动,掀起抵制非法社会组织热潮。我会开展学习宣传,加强对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政策文件的学习,注重在我会会员单位中的发动宣传,以点带面,通过网站、公众号、自媒体、短视频等方式,呼吁抵制、举报非法社会组织及非法收费等行为,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导向。
特此转发。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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