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积极响应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号召,形成满意度指数发布机制,中国质量协会印发了《开展实施用户满意工程活动助力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根据方案要求,广东省质量协会、广东省质量协会用户委员会2018年继续在全省范围开展广东省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创建活动。通过该活动的开展和广大企业的深入实施,在全社会弘扬以用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和以用户满意为标准的质量理念,塑造组织核心竞争力,创建一批用户满意的产品、工程、服务以及用户满意的企业和品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期望和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满意度和质量获得感。现将2018年广东省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创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规范创建工作,切实体现企业实施用户满意工程活动的成效,2018年的创建工作将严格按照《广东省实施用户满意工程推进活动管理办法》(2018年3月修订)的有关要求予以开展,并严格把好推荐条件。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做好全省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先进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
二、申报范围包括品牌、企业、产品、工程和服务,申报的前提条件是必须符合申报要求和经过具有满意度调查资质的第三方开展用户调查。调查必须按照国家标准《顾客满意测评通则》(GB/T19039-2009)、《顾客满意测评模型和方法指南》(GB/T19038-2009)的有关技术要求开展。
三、推荐工作将按程序加强对申报单位及申报材料的审核。在推荐过程中要抓住五个关键,一是企业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二是企业实施用户满意工程要贯穿企业管理的全过程,有目标、有措施、有成效,能够持续推进;三是企业的产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产品生产过程有规范的质量管理和可靠的质量保证;四是企业的用户满意度较高;五是在企业追求高标准过程中创造更多优质供给,改善用户体验,满足需求,助力行业和国家质量提升。
四、在资料审核基础上,广东省质量协会用户委员会将选取部分企业进行现场审查。
五、严格推荐纪律,推荐工作要以企业自愿申报为原则。
六、申报和推荐工作进度
1.活动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企业填妥申报表后经地区、行业协会(质协)、有关主管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统一报广东省质量协会用户委员会办公室。
2.申报的产品必须填写型号、规格(填写系列产品的无效),申报的工程必须填写建筑物名称、所在地及门牌号(或地域标识),申报的服务是指申报企业的某一专项服务,而不是申报企业的某一服务机构。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的精神,对持续实施用户满意工程的优秀企业,以及社会信誉好、服务质量高、用户认可的企业为标杆。同时,将通过《广东质量》杂志、协会网站刊登该企业的优秀成果和最佳实践,以此宣传、推广,营造“树标杆、学标杆、超标杆”的用户满意提升氛围,持续提高企业满足用户需求的能力,不断提升企业品牌美誉度。
联 系 人: 周慧芝 黎志彪
电 话: (020)83351789、83321714
备注:相关管理办法、文件、申请表等均可从广东省质量协会网站(www.gdqm.com.cn)“用户满意工程”栏目下载。
附件:
1、广东省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创建活动第三方满意度调查要求
广东省质量协会 广东省质量协会用户委员会
二O一八年四月
原文下载: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省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创建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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