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见附件1)和全国中小企业服务月暨北京主场活动启动会议精神,结合疫情形势和当地实际,为组织开展好中小企业服务月各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要以“办好实事,助力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要有针对性地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服务活动,切实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大政策宣传推广,不断提升粤企政策通平台(https://sqzc.gd.gov.cn)知名度和影响力,努力打造成为广大中小企业“找得到、看得懂、用得上”的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平台宣传素材见附件2,可扫码下载)。
三是聚焦重点示范平台和服务群体。紧紧围绕中小企业服务月服务清单尤其是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动开展十大重点领域服务,结合本地实际,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特色需求开展专项服务,精准高效分层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
四是加强典型经验总结宣传推广。请各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1年7月5日前将本地中小企业月工作总结、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2),以及服务典型案例和企业获益典型案例各1例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我厅(服务体系建设处)。请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及省有关单位将中小企业服务月工作总结或典型案例直接报我厅(服务体系建设处)。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2.粤企政策通平台宣传素材二维码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6月3日
(联系人:杨楠,联系方式:020-83134726,邮箱:yangshuinan@gde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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