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实施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实现“先行示范区”的重大战略决策,加快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促进工业质量品牌水平提升,发挥民间智库的智慧作用,经研究,广东省质量协会决定联合广东省卓越知识产权创新研究院牵头发起成立“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研究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性质
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研究院为广东省质量协会内设二级机构,是从事质量科学研究的智库平台。
二、职能定位
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研究院主要任务是聚焦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重点难点问题,承担高质量发展课题研究、规划编制、政策评估、决策咨询、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高质量发展支撑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质量合作、城市质量交流,推动质量成果转化、产业转移,努力打造中国高质量发展领域的顶尖民间智库。
三、组织架构
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研究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研究院设院长1名,副院长若干名,由理事会负责聘请、任免。
四、工作场所
广东省质量协会秘书处,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1号8楼。
五、有关要求
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研究院集质量管理研究、质量管理人才培训及企业质量管理咨询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民间智库平台。按照“产学研用”四位一体的发展思路,围绕粤港澳城市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方向,着力打造在粤港澳大湾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质量管理研究与质量咨询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民间智库平台。
六、加入条件
1、 凡是承认并认同《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研究院理事会章程》,从事质量研究、质量实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和地市质量协会、高校、科研单位等均可加入。
2、 广东省质量协会会员单位、(各行业)地市质量协会、广东省卓越知识产权创新研究院理事会成员单位优先加入。
七、其它事宜
1、 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研究院理事会成员单位不收会费。
2、 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研究院择时召开成立大会,届时另行通知。
3、 请有意加入的单位填写‘“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研究院”理事会成员单位申请表’(见附件),盖公章后以纸质版或扫描件寄(发)送至广东省质量协会。
联系人及电话:马少佳,13450367432
朱莉莉,18665712402
邮 箱:a83321714@126.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1号8楼
附件下载:“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研究院”理事会成员单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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